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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 创新创业中心(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通知    2024/03/22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1年12月04日 15:43  点击:[]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021年6月25日  

 件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工作。  

一、建设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结合我校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改革课程内容,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树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围绕本专业发展趋势,突出“新知识、新技术、新流程、新案例、新工艺”的“五新”专业教育,渗透创新创业思想,挖掘和充实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融入课堂教学,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二、<![endif]>建设要求  

1.建设课程应为针对我校多个(至少2个)以上专业开设的专业理论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课程,或面向全校本(专)科学生开设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技能提升、企业家精神培养等,将创新创业知识合理、 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教学设计与方法:以学生为中心,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教学模式,进行教学设计和教育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4.教学活动与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5.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课程负责人同时主持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  

6.结合“四融三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纳入学校通识课课程体系,课程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目标规划,加强对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指导,促成学生创业项目落地。  

三、建设类别  

1.新建课程:新开设一门课程,将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育中。该课程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鼓励老师以线上课程形式进行申报新建课程。  

2.改建课程:在原有课程基础上,加入一定章节的创业教育内容。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  

四、建设类型  

(一)基于专业基础的“专创融合”特色类课程    

指能够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课程。  

1.理学、工学类专业    

重点突出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云计算、电子控制、软件设计等“新工科”建设项目,体现专业前沿动态、发展趋势、应用前景等,如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与变革、先进材料产业模式创新与创业、智能技术产业模式创新与创业、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与创业等课程。  

2.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专业    

结合专业教育,有针对性的形成创业融资、创新方法、设计思考、网络营销、创新与知识产权、社会创业、互联网思维、新产品开发过程管理、服务创新、颠覆式创新、创新的类型与误区、家族创业与传承、创业营销等系统或专题类课程。  

3.社会服务类专业    

围绕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以应用和推广为目的,以产权化、产业化、市场化为路径和手段,确定的专业特色类课程或跨学科专业课程。 4.学科竞赛指导类课程。针对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学科竞赛,就竞赛所需知识、技能、组织、流程等内容,整合教师和教学资源开出的研究型、实践性强的特色课程。  

以上课程由学校二级学院负责建设。  

(二)基于通识教育的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    

指紧密结合通识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实际,开设创新思维类、领导力和沟通力类、创新方法类、创业能力类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三)基于实践育人的“专创融合”实践类课程    

“第一课堂”之外,围绕“互联网+”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模拟训练、实习实训、学科竞赛指导等开设的系统类或专题类课程。  

1.创新创业模拟实训。以案例教学为载体,或通过现实或模拟的创业实践活动,利用虚拟的创业训练、创业公司,使学生获取创业经验、感知创业过程,把握创业方法等。  

2.互联网+创业实训。以电商平台为载体,模拟网络创业,使学生获取网络创业经验,掌握网络创业实战技能。  

3.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领学生将个人成长发展与国家建设相结合、将培育创业精神与坚定理想信念相结合,打造的覆盖范围广、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情思政课”。  

以上课程由创新创业中心(学院)负责建设。  

五、建设经费及奖励  

学校原则上每年立项建设 10 门“专创融合”特色课程,新建课程每门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改建课程每门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立项初期和结项后分别划拨50%建设经费。结项不通过的课程终止经费支持。  

 

六、申报要求和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报学院评审(附件1)。  

2.学院审核。各学院(部)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立项。  

3.学校验收。学校确定年度立项项目,凝练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和特色做法,固化一批课程教学研究成果,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七、结项验收  

1.“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期为 1年。课程基本资源建完成后,纳入学校教学资源库,或申请试点对学生开课。建设期满后由学院审核后报请学校审议结项。  

2.“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  

件:符合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具有完善的教学大纲、教学团队,教学设计符合课程内容要求,面向学生开设后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过程考核详实,评价方式准确。  

3.结题报告中相关成果丰富,有创新创业实践案例 3 个以上。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2021年6月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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