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乙方:
为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模式,深化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向社会及企业输送既有专业知识、又富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优秀学生,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建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决定建立“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双创教育实践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有权使用共建基地名称,并择时举行挂牌仪式。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正常的生产、教育、工作等情况和接受实践学生数量等方面的要求,采取小批量、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混合成团的方式,组织以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团队,利用课余时间到乙方参加实践活动。具体人数、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2. 甲方负责对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做好实践团队的组织教育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教育学生自觉服从安排,利用所学知识为服务单位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3. 甲方在实践期间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纪律教育,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乙方的设备和财产,接受乙方的合理领导和恰当安排。甲方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4. 甲方在实践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及相关宣传工作。
5. 甲方发挥学校的学科和专业优势,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6. 甲方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具体时间、人数通过协商安排。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实践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学习、调研、培训、实习、宣讲等相关实践活动。在甲方学生到乙方实践基地实践期间,乙方有义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2. 乙方优先为甲方创业团队开放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3. 乙方优先为甲方创业团队提供运营项目,支持甲方学生创业实践,并为甲方优质创业团队提供项目孵化支持。
4. 甲方参与乙方项目研发推广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相应的项目指导人员和技术服务。
四、其它
1. 甲乙双方要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设的合作领域和内容。
2. 甲方在实践基地所发生的经费,双方本着互谅互利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协商解决。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性内容,乙方需按合理薪酬进行结算支付。
3. 在实践过程中,甲乙双方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因不可预见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意外事故,依照法律条款解决。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 实践基地运作过程中遇到其它本协议未提及的事宜或在实践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7.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的诉讼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若受送达方未签收,则留置之日或者邮件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